出口欧盟的跨境电商尤其注意! 根据新欧盟商品安全法规《市场监管法规(EU)2019/1020》要求,自2021年7月16日(当地时间)起,大部分带有CE标志的商品在欧盟境内(除英国以外)需要欧盟负责人作为其商品合规的联系人。 官方公告地址: https://eur-lex.europa.eu/legal-content/EN/TXT/?uri=celex:32019R1020 这意味着,如果你出口欧盟的产品带有CE标志,那么必须在2021年7月16日前确保: 7月16日之后必须确保 带有CE标志的商品具有在欧盟负责人(“欧代”); 带有CE标志的商品贴有欧盟负责人的联系信息,包括欧盟境内负责人的名称、注册商标名称、通信地址、邮箱、电话应体现在商品、商品包装、包裹或随附文件中; 要区分制造商信息与欧盟代表信息,可在相应联系信息前分别加上“制造商”和”欧盟代表”。 如果在2021年7月16日之后,产品中带有CE标志,但不能提供欧盟授权代表信息的商家,将被判定构成违法行为。 将会造成的后果包括: 2021年7月16日起进入欧盟的带有CE标志的大部分产品,产品包装若无贴有欧盟负责人的相关信息,可能会被海关扣留或退运; 已经进入欧盟海关的货物,会因无欧盟负责人信息而被扣留、销毁; 已经在市场流通的商品,有被投诉的风险。 因传统外贸一般都存在欧盟进口商,找到欧盟境内符合要求的经济运营者作为授权代表相对容易。 所以新法规实施将对跨境电商出口企业产生较大影响,请做跨境电商的朋友们,7月除了注意欧盟VAT改革之外,还需注意这项变化! 若出口企业的产品无欧盟内成立的制造商、进口商时,建议出口企业在市场上寻找合适的授权代表(欧代)。 欧盟发布了25条技术指令(每个指令针对特定的产品类别),除医疗器械、民用爆炸物以及某些升降机和索道装置外,所有欧盟内带有CE标志的产品均受此法规约束。 如玩具、电子产品、个人防护装备、机械、建筑商品、燃气设备、休闲和私人船艇、压力容器以及测量设备等。 查询适用的CE标志产品范围详见这里: https://ec.europa.eu/growth/single-market/ce-marking/manufacturers_en 特别注意:由于英国已脱欧,因此英国不在此欧盟商品安全法规变更的范围内。 |